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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期资产转让公告-1
撰写时间:2017-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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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期资产转让公告-1
撰写时间:2017-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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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中心受托,定于2007年12月31日下午3时,在本中心交易会场公开转让开平市七层大酒店大楼(标的物编号:A019),转让参考底价人民币1280万元。有意者请于2007年12月28日下午5时前交纳竞投保证金人民币128万元(达帐为准)和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前来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竞投条件如下:
  1、竞投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单位。
  2、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附属设备、设施数量和性能以看样现状为准。
  3、转让标的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开府国用总第001627号)登记的用地面积为1914.75㎡,2007年8月经开平市土地测绘中心重新测绘确认的土地使用面积为1705.5㎡。该土地面积须减去已转让的西郊路22号首层102房的分摊占地面积99.2㎡(受让人受让标的后,如需整体拆除重建,须与102房产权人协商拆迁补偿协议),实际本次转让标的转让的土地使用面积为1606.3㎡。
  4、带租赁(承包)合同转让,受让人受让后须按原租赁(承包)合同条款办理主体变更手续(租赁情况详见附件)。转让标的租金在受让人交齐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次月起由受让人收取。
  5、竞投人须交竞投保证金人民币128万元,成交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签订合同日起5工作日内交付不少于50%的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余款在签订转让合同日起1个月内付清。
  6、转让标的转让和过户等一切税费(含土地出让金)均由受让人承担。
  7、标的转让后,受让人须另交履约保证金20万元给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待受让人办理好《税务登记证》(按转让前市级财政收入划分的归属及原属地征税局或征税所办理)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8、若受让人受让后在2008年11月25日前拆除开平市七层大酒店地上建筑物重建,须按开平市规划局2007年11月26日《七层大酒店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详见附件)的规定、要求拆除重建,同时须补交增加用地(增加部分用地详见规划图阴影部分)的土地出让金。超出此日期拆除重建,由开平市规划局重新规划。
  联系电话:0750-2277383 梁生
  看样联系电话:0750-2212852 张生
  查阅网址:www.kaiping.gov.cn (通知公告)
  本中心地址:广东省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人民东路5号
 
开平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2007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