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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58期股权及资产转让公告
撰写时间:2017-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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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58期股权及资产转让公告
撰写时间:2017-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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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中心受托,定于2007年5月11日上午10时,在本中心交易会场公开转让开平市嘉士利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有限公司)90%的股权与开平市国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汇有限公司)的租赁资产(打包转让),标的物编号989,转让底价为人民币8,555万元。有意者请于2007年5月10日下午5时前交竞投保证金人民币700万元及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达帐为准)和持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竞投主要条件如下:
  1、竞投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亿元以上(含1亿元)。
  2、竞投保证金人民币700万元。成交当日签订转让合同。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款不少于成交金额的60%,汇入本中心指定帐户,并按成交价同时提交应付余款等额以上的中国境内设立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保证应付余款在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月内付清。
  3、受让人信誉良好,具备较强的资金优势,提交一份关于受让标的经营计划及2006年终(中)经中介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承诺:
  (1)、标的受让后,受让人须落实好发展计划,带动开平市食品产业的发展,在开平市实缴税款应逐年增加。至2010年,新公司当年在开平市实缴税款人民币超4,000万元;
  (2)、标的受让后5年内(含5年),国汇有限公司只限于用新公司所获取红利增资,除此之外原则上不参与其他增资,但国汇有限公司股权享有比例不少于5%;
  (3)、妥善处理租赁广东嘉士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
  (4)、成交价款付清之日起二个月内,受让人须完成转让标的过户手续;
  (5)、办理增资手续。受让人须将受让国汇有限公司转让的租赁资产,按该资产成交价格(标的资产包成交价格×37.315%)全部注入新公司名下,作为受让人对新公司的增资。相应地,国汇有限公司向新公司支付增资款(资产包成交价格×37.315%÷90%×10%)。
  4、为确保受让人履行兑现本竞投主要条件第3条第(1)、(2)小点所作的承诺,竞买前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若竞买成交,须从以下两种形式选择其中一种作担保:①用现金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该履约保证金转入开平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指定帐户;②提交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银行出具的人民币2,000万元保函。
  5、 食品有限公司90%的股权转让,其交易和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受让人承担。国汇有限公司转让给受让人的租赁资产,其交易和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重组后的新公司承担。
  6、充分利用企业现有的干部及职工队伍。重组后的新公司须返聘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公司干部职工98%以上人员就业,合同期不少于3年,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原公司班子成员须全部聘用,并且2007年工资待遇水平不低于2006年的标准,以保障社会和企业的稳定。
  7、标的受让之日起,受让人须同意给予开平市康力食品有限公司按原使用范围(面制类产品年产值不超过2,000万元)免费使用"嘉士利"商标2年。
  8、食品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重组后的新公司负责收取和清还。并以评估基准日2007年2月28日为限,在评估基准日到签订标的转让合同日期间(含当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盈、亏,由原股东享有和承担。
  9、国汇有限公司转让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从受让人付清全部转让标的款项之次日起移交。付清全部转让标的款项之前(含付清款项当日),该转让的租赁资产所有权仍归国汇有限公司所有,转让租赁资产所产生的收益、费用及风险由国汇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担。

  详细资料请与本中心联系索取
  联系电话:0750-2277383 梁生
  查阅网址:www.kaiping.gov.cn (政务公告)
  本中心地址:广东省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人民东路5号

 

  

开平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200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