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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2015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撰写时间:2017-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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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2015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在开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开平市财政局局长  肖章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开平市2015年财政决算,请予审议。

2015年,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提出“奋发图强、改革攻坚、提质发展”的工作主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开源增收,保障重点支出,坚持改革创新,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财政预算完成情况良好。现将2015年市决算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5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情况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215,356万元,完成预算212,881万元的101.16%,比上年(可比口径,下同)增长11.28%其中:

1、国税局完成42,072万元,为预算的100.26%,比上年增长10.28%

2、地税局完成113,099万元,为预算的100.57%,比上年增长10.62%

3、财政局完成60,185万元,为预算的102.96%,比上年增长13.26%

(二)支出情况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338,26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310,800万元的108.84%,比上年增长24.94%

(三)结余情况

2015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5,356万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9,5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5,38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9,573万元、调入资金29,50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500万元和上年结余9,267万元,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8,261万元、体制上解6,513万元、出口退税超基数上解8,116万元、专项上解6,934万元、债券还本4,924万元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865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为17,478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7,478万元,净结余为0万元),年度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2015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情况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93,398万元,完成预算82,118万元的113.74%,比上年增长23.04%

1、分部门征收情况

1)国税局完成1,878万元,为预算的81.72%,比上年减少10.14%

2)地税局完成31,335万元,为预算的146.66%,比上年增长51.53%

3)财政局完成60,185万元,为预算的102.96%,比上年增长13.26%

2、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33,213万元,为预算的140.35%,比上年增长45.87%。其中:

①增值税市库收入1,144万元,为预算的76.37%,比上年减少5.77%;

②营业税市库收入486万元,为预算的158.31%,比上年增

66.44%;

③企业所得税市库收入4,128万元,为预算的106.23%,比上年增长8.20%;

④个人所得税市库收入90万元,为预算的145.16%,比上年增长52.54%;

⑤其他地方各税收入27,365万元,为预算的152.78%,比上年增长57.37%

2)罚没收入6,033万元,为预算的109.57%,比上年增长6.76%

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4,069万元,为预算的100.12%,比上年减少19.55%

4)专项收入12,363万元,为预算的95.01%,比上年增长

48.67%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02万元,为预算的457.58%,比上年增长36.04%

6)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7,186万元,为预算的109.81%,比上年增长94.10%

7)企业总机构预缴所得税市库收入222万元,为预算的124.02%,比上年增长24.02%

8)其他收入10万元,此项无年初预算,去年同期无发生。

(二)支出情况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288,54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261,149万元的110.49%,比上年增长28.14%

1、主要支出科目的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65万元,为预算的52.11%,比上年增长5.88%

2)国防支出712万元,为预算的31.26%,比上年减少29.37%

3)公共安全支出24,519万元,为预算的136.84%,比上年增长46.26%

4)教育支出87,514万元,为预算的149.23%,比上年增长19.84%

5)科学技术支出4,027万元,为预算的42.36%,比上年增长4.53倍;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68万元,为预算的105.76%,比上年增长57.98%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698万元,为预算的124.42%,比上年增长26.46%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934万元,为预算的108.09%,比上年增长14.07%

9)节能环保支出3,943万元,为预算的152.30%,比上年增长19.81%

10)城乡社区支出2,885万元,为预算的110.03%,比上年增长10.07%

11)农林水支出26,842万元,为预算的108.25%,比上年增长33.28%

12)交通运输支出6,902万元,为预算的284.15%,比上年增长41.43%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229万元,为预算的355.23%,比上年增长275.65%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510万元,为预算的95.33%,比上年增长102.66%

15)金融支出3,751万元,为预算的753.21%,比上年增长90.49倍;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35万元,为预算的109.98%,比上年增长18.35%

17)住房保障支出4,091万元,为预算的39.44%,比上年减少12.47%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91万元,为预算的131.87%,比上年增长63.21%

19)预备费根据市政府审批追加的项目实际情况在相应的支出功能科目反映。全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预备费实际为15,116万元,已列支9,86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726万元;

20)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24万元,为预算的100.81%,比上年增长4倍;

2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万元,此项年初无预算安排,去年同期无此项发生;

22)其他支出102万元,为预算的24.70%,比上年减少55.84%

2、支出超年度预算的科目

以上22个支出科目中,超年度预算的有15项,超支金额64,99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超支6,601万元、教育超支28,87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超支1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超支11,3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超支2,466万元、节能环保超支1,354万元、城乡社区超支263万元、农林水超支2,046万元、交通运输超支4,47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超支3,757万元、金融支出超支3,253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超支10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超支312万元、国债还本付息超支1万元和债务发行费用支出超支2万元。

超支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上级追加的专项补助资金较多,以上15项全年共有45,830万元。主要包括公共安全951万元、教育9,7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4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8,837万元、节能环保958万元、农林水事务9,517万元、交通运输1,233万元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711万元。

二是本级追加项目支出较多,以上15项全年共追加12,176万元。主要包括: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1,116万元、地方政府债转贷资金(深茂铁路)2,580万元、企业发展资金3,000万元和市支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展补助专项资金3,600万元等。

三是支出功能科目调剂。为完成上级对我市教育支出的考核任务,将原来在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的教师住房公积金6,477万元和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的医疗缴费4,075万元,调整到教育支出反映。

3、支出未能完成预算的科目

未能完成预算的有7,减支金额37,5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减支16,787万元、国防减支1,566万元、科学技术减支5,48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减支172万元、住房保障减支6,281万元、预备费减支7,000万元和其他支出减支311万元。

减支的主要原因:

一是预备费实际发生9,860万元,为预算7,000万元的140.86%,根据市政府审批追加的项目实际情况在相应的支出功能科目反映,不在预备费科目反映。

二是将原来在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的教师住房公积金6,477万元调整到教育支出反映。

三是由于时间进度、项目进度或地方财力实际等原因,涉及减支的科目中有部分项目结转下年列支或收回指标。其中:①一般公共服务结转下年列支的指标共4,830万元,收回指标2,026万元;年初预算预留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提高津补贴9,838万元和公车改革补贴1,606万元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反映,在实际执行时,分别在各预算单位对应的支出功能科目反映。②国防结转下年列支的指标共678万元,收回指标973万元。③科学技术收回指标690万元,并将原在市本级预算反映的江门中微子实验室省级补助资金支出3,522万元调整到镇级支出。

(三)结余情况

2015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398万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9,502万元、镇上解收入82,76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5,27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9,573万元、调入资金29,50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500万元和上年结余3,947万元,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8,544万元、体制上解6,582万元、出口退税超基数上解6,209万元、专项上解6,834万元、债券还本4,924万元、市对镇转移性支出8,508万元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865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为15,999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5,999万元,净结余0万元)。年度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上述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国家和省的文件及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安排办理,并依据财政部《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要求编列的。

三、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41,824万元,完成开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调整预算(简称“预算”,下同)35,690万元的117.19%,比上年(可比口径,下同)减少11.49%;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现66,279万元,完成预算45,944万元的195.98%,比上年增长29.56%。由于2015年的国土收入未能完成年初预算,需将在年初预算国土收入安排的65,204万元支出(其中201318,283万元、201424,617万元、201522,304万元)转列暂付款,结转到2016年反映。

(一)收入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4,611万元,为预算的116.68%,比上年减少40.75%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923万元,为预算的110.80%,比上年减少36.48%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484万元,为预算的99.59%,比上年减少44.05%

4、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4,619万元,为预算的139.97%,比上年增长41.51%

5、彩票公益金收入919万元,为预算的104.43%,比上年增长1.32%

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2,700万元,为预算的105.83%,比上年增长81.43%

7、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733万元,为预算的102.40%,比上年增长14.50%

8、污水处理费收入2,660万元,为预算的2.66倍,比上年减少21.76%

9、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36万元,此项无年初预算,去年同期无收入发生;

10、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139万元,为预算的126.36%,比上年减少18.24%

(二)支出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安排的支出15,274万元,为预算的73.76%,比上年减少38.49%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880万元,为预算的185.09%,比上年减少42.22%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3,511万元,为预算的775.06%,比上年增长206.37%

4、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3,184万元,为预算的119.70%,比上年增长1.43%

5、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283万元,为预算的125.16%,比上年增长164.54%

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2,573万元,为预算的151.48%,比上年增长150.26%;

7、政府住房基金支出527万元,为预算的181.72%,比上年增长171.65%

8、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2,179万元,为预算的161.29%,比上年减少35.91%

9、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3,518万元,为预算的227.26%,比上年增长5.18倍,此项支出均为上年结转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

10、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相关支出57万元,为预算的107.55%,比上年增长21.28%,此项支出均为上年结转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

1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20,196万元,为预算的239.20%,比上年增长191.01%,此项支出均为上年结转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

12、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安排的支出15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16.67%,此项支出均为上年结转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

13、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3万元,此项无年初预算,去年同期无支出发生;

14、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79万元,此项支出均为上年结转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结余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82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144万元、债务收入848万元和上年结余50,774万元,减去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6,27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48万元和调出资金19,54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为19,914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17,18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48.42%比上年增长94.10%。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现17,186万元,完成预算的248.42%比上年增长94.10%,全部统筹安排在一般公共预算的教育支出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反映。

五、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实现168,33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4.29%,比上年增长29.1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年结余220,435万元,收入总计388,767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63,015万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123.30%,比上年增长30.04%;上解上级支出5,98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19,768万元。

各险种的收支安排具体如下: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2,562万元,支出76,071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613万元,支出12,598万元;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4,484万元,支出33,704万元;

4、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616万元,支出24,307万元;

5、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614万元,支出1,426万元;

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499万元,支出1,480万元;

7、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587万元,支出641万元;

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357万元,支出18,772万元。

六、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5年,市本级财政 “三公”经费支出3,2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1%,比上年减少25.01%。由于年初预算3,226万元不包括教育及卫生系统(各镇的中小学校和基层卫生院)的“三公”经费预算,而实际执行中,决算数包含此项共67万元。剔除此项不可比因素,2015年市本级财政 “三公”经费支出3,169万元,完成预算的98.23%,比上年减少14.97%

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9.52%

2、公务接待费用1,2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减少18.77%。剔除不可比因素12万元,公务接待费用支出1,217万元,完成预算的99.02%,比上年减少19.56%

3、公务用车费用1,9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1%,比上年减少9.35%。剔除不可比因素45万元,公务用车费用支出1,933万元,完成预算的97.72%,比上年减少11.86%

七、市本级财政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市对镇补助支出11,366万元,完成预算的114.91%,比上年减少8,328万元,减少42.29%

1、主要支出项目包括:生态补偿机制奖励资金1,000万元、市对镇专项转移支付1,000万元、各镇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1,972万元、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2,116万元、核拨镇级土地开发资金1,244万元和翠山湖相关支出3,915万元等。

2、比预算超支1,475万元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实际支出中包含上年结转项目支出324万元;②2015年追加预算支出5,916万元,主要包括追加核拨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1,116万元、翠山湖土地出让收入3,500万元和镇级土地开发资金1,244万元等。

八、开平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5年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为319,158.97万元,该限额由国家审计署核定我市2014年度及以前年度存量政府债务余额316,575.97万元,加上2015年政府债务新增限额2,583万元两部分构成。2015年新增限额均为省代发并已转贷我市的政府债券数额。

九、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措施

2015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宏观经济发展形势仍然趋紧,尤其是近年“营改增”及相关减费政策对我市的影响,财政收入运行已经进入相对平缓增长的“新常态”,但各方面事业发展对财政投入的需求越来越高,收支平衡压力巨大;二是在加快财政改革发展的进程中,中期财政规划管理、预决算信息公开和绩效管理等仍需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仍需深化拓展。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我们将认真贯彻上级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提出“创新引领、主动作为、协同奋进”的工作主线,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依法依规理财,加大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透明度,强化财政风险防控,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