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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2014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撰写时间:201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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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2014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在开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开平市财政局局长  肖章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开平市2014年财政决算,请予审议。

2014年,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转作风、敢担当、求实效的工作主线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努力克服困难,积极组织收入,着力改善民生,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完成情况良好。现将2014年决算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4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193,528万元,完成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预算(下同,简称“预算”)192,238万元的100.67%,比上年(下同)增加5,059元,增长2.68%其中:国税局完成38,149万元,为预算的100.30%,减少2.07%;地税局完成102,239万元,为预算的104.21%,增长0.13%;财政局完成53,140万元,为预算的94.72%,增长12.09%。

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实现270,73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261,157万元的103.67%,增长1.64%。

2014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93,528万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9,5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0,29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590万元、调入资金362万元和上年结余7,923万元,减去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70,736万元、体制上解6,513万元、出口退税超基数上解8,116万元、专项上解9,088万元、债券还本975万元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500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为9,267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9,266万元,净结余为1万元),年度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2014年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75,909万元,完成预算81,335万元的93.33%,减少0.38%其中:国税局收入2,090万元,为预算的68.43%,增长19.70%;地税局收入20,679万元,为预算的93.23%,减少23.54%;财政局收入53,140万元,为预算的94.72%,增长12.09%。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如下:

1、税收收入22,769万元,为预算的90.23%,减少21.21%,其中:

①增值税市库收入1,214万元,为预算的106.49%,增长19.25%。

②营业税市库收入292万元,为预算的26.50%,减少20.65%。减少较多的主要原因是: “营改增”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从2013年8月1日起,将广播影视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减收的影响释放到2014年全年;从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

③企业所得税市库收入3,815万元,为预算的250.82%,增长14.70%。

④个人所得税市库收入59万元,为预算的27.31%,减少53.17%。减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原广东烟草开平市有限公司改制后,从2014年1月起,该公司的个人所得税由江门总公司统一缴纳,2013年原开平公司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40万元。

⑤其他地方各税收入17,389万元,为预算的81.81%,减少27.72%。主要是契税同比减少6,154万元,减少36.68%,减幅较大的原因是去年同期基数较高。税务部门2012年11月份以来加强税收征管,加大预售商品房契税征收力度,促进契税收入持续高幅增长,2013年契税存在该部分收入的不可比因素。

2、罚没收入5,651万元,为预算的108.88%,减少7.72%。

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9,918万元,为预算的93.53%,增长16.22%。

4、专项收入8,316万元,为预算的100.54%,增长

5.99%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22万元,为预算的141.40%,减少85.56%。减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收入1,537万元中包含河沙开采权出让费399万元和石榴塘农场上缴资产处置款1,056万元,以上两项共1,455万元均为一次性收入。

6、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854万元,为预算的84.37%,增长46.23%。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实现225,1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220,028万元的102.34%,减少0.51%主要支出科目的完成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51万元,为预算的79.66%,减少30.81%;

2、国防支出1,008万元,为预算的111.14%,减少46.18%。比预算超支主要是追加人民公园人防地下室项目地面复建绿化工程项目254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6,764万元,为预算的97.79%,减少1.26;

4、教育支出73,024万元,为预算的123.36%,增长3.41%。比预算超支主要是上级追加专项补助支出和科目调剂

5、科学技术支出-91万元,为预算的-1.99%,减少103.40%。该支出为负数主要原因是: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列支中微子实验室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456万元,已达到科技考核的要求,为保障以后年度的科技支出实现平稳增长,所以冲减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的其他科技项目支出2,000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42万元,为预算的65.85%,减少21.6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27万元,为预算的116.15%,增长7.121%。比预算超支主要是上级追加专项补助支出;

8、医疗卫生支出28,871万元,为预算的104.14%,增长48.68%。比预算超支主要是上级追加专项补助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3,291万元,为预算的110.96%,减少56.09%。比预算超支主要是上级追加专项补助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2,621万元,为预算的105.60%,增长26.68%;

11、农林水支出20,140万元,为预算的150.53%,增长18.44%。比预算超支主要是上级追加专项补助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4,880万元,为预算的175.54%,增长56.96%。比预算超支主要是追加地方政府债转贷资金(深茂铁路)2,065万元;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392万元,为预算的121.04%,减少4.00%。比预算超支主要是上级追加专项补助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32万元,为预算的100.35%,减少20.29%;

15、金融支出41万元,为预算的41%,去年此项无支出;

16、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959万元,为预算的101.48%,去年此项无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4,674万元,为预算的39.79%,增长10.26%;

18、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791万元,为预算的98.02%,减少18.12%;

19、预备费实际发生4,625万元,为预算的92.50%,根据追加的项目实际情况在相应的支出功能科目反映;

20、国债还本付息支出25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支出与去年持平;

21、其他支出231万元,为预算的6.57%,减少95.72%。

以上21个支出科目中,超年度预算的有12项,增支金额31,032万元。其中:国防超支101万元、教育超支13,8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超支6,345万元、医疗卫生超支1,148万元、节能环保超支325万元、城乡社区超支139万元、农林水超支6,761万元、交通运输超支2,10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超支24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超支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超支14万元和国债还本付息超支25万元。超支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上级追加的专项补助资金较多,以上12项全年共有35,066万元。主要包括教育7,7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562万元、医疗卫生6,908万元、节能环保723万元、农林水事务7,871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151万元和商业服务业370万元二是支出功能科目调剂。为完成上级对我市教育支出的考核任务,将原来在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的教师住房公积金6,377万元和在医疗卫生反映的医疗缴费3,870万元,调整到教育支出反映。

未能完成预算的有9项,减支金额25,8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减支4,404万元、公共安全减支379万元、科学技术减支4,66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减支1,007万元、金融减支59万元、住房保障减支7,07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减支16万元、预备费减支5,000万元和其他支出减支3,287万元。减支的主要原因:一是预备费实际发生4,625万元,为预算5,000万元的92.50%,根据追加的项目实际情况在相应的支出功能科目反映,不在预备费科目反映。二是将原来在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的教师住房公积金6,377万元调整到教育支出反映。三是为保持全市公共财政预算的科学技术支出稳定增长,所以冲减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的其他科技项目支出2,000万元。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的科学技术支出实绩-9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662万元。四是由于时间进度、项目进度或地方财力实际等原因,涉及减支的科目中有部分项目结转下年列支或收回指标。结转下年列支的项目主要包括税务部门征收管理费1,694万元、人民公园人防地下室工程项目后续进度款581万元和饮用水安全调整生态林补偿(第二期)600万元等;收回指标的项目主要包括招商引资奖励专项资金771万元、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340万、各镇街村(社区)公共服务站专项经费366万元、看守所迁建工程市级配套资金(第二期)656万元、工业企业增资扩产项目专项奖励资金668万元和扶持中小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800万元等。

2014年,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5,909万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9,502万元、镇上解收入83,67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9,961万元、债转贷2,590万元、调入资金362万元和上年结余6,398万元,减去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5,173万元、体制上解6,513万元、出口退税超基数上解6,209万元、专项上解8,998万元、债券还本975万元、市对镇转移性支出7,083万元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500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为3,947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3,946万元,净结余1万元)。年度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上述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国家和省的文件及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安排办理,并依据财政部《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要求编列的。

三、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48,29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71,721万元的67.34%,减少37.19%;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现53,0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97,025万元的46.07%,减少31.47%。由于2014年的国土收入除了补缴收入外,没有地块出让的相关收入,国土收入未能完成预算,需将在国土收入安排的50,262万元支出(其中2013年27,057万元、2014年23,205万元)转列暂付款,结转到2015年反映。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4,660万元,为预算的58.15%,减少51.20%;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602万元,为预算的57.53%,减少49.37%;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494万元,为预算的43.25%,增长75.10%;

4、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3,264万元,为预算的108.80%,增长8.26%;

5、彩票公益金收入907万元,为预算的114.09%,增长13.66%;

6、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147万元,为预算的188.46%,减少10.37%;

7、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935万元,为预算的133.57%,增长20.49%;

8、育林基金收入773万元,为预算的2.96倍。2014年育林基金实际收入360万元(在财政专户反映),从财政专户调入国库共773万元,所以在政府性基金预算反映的该项收入为773万元;

9、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000万元,为预算的70.00%,减少6.67%;

10、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387万元,为预算的125.10%,增长28.96%;

11、船舶港务费收入144万元,为预算的120.00%,增长26.32%;

12、地方教育附加收入2,441万元,为预算的99.63%,减少1.37%;

13、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170万元,增长51.79%,此项年初无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安排的支出24,833万元,为预算的58.45%,减少51.17%;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4,984万元,为预算的59.40%,减少47.49%;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146万元,为预算的23.41%,增长128.29%;

4、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3,139万元,为预算的113.24%,增长5.12%;

5、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863万元,为预算的72.22%,减少7.50%;

6、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178万元,为预算的179.80%,增长85.42%;

7、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1,208万元,为预算的95.80%,增长62.15%;

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5,024万元,为预算的49.67%,减少 31.03%;

9、政府住房基金支出194万元,为预算的28.12%,减少36.18%;

10、船舶港务费安排的支出147万元,为预算的101.38%,增长18.55%;

11、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3,517万元,为预算的88.63%,增长176.06%;

1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569万元,为预算的23.36%,减少30.86%,此项支出均为上年结转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

13、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47万元,此项支出均为上年结转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

14、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6,940万元,为预算的40.75%,增长274.73%,此项支出均为上年结转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

15、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74万元,为预算的17.75%,去年此项无安排支出,今年的支出均为上年结转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

16、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216万元,增长13.40倍,此项支出均为上年结转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

17、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安排的支出18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80.00%,此项支出均为上年结转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295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9,310万元和上年结余36,266万元,减去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09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为50,774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四、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的“三公”经费支出共2,293万元,为年初预算3,284万元的69.82%。其中:公务用车费用1,677万元,为年初预算2,100万元的79.86%;因公出国(境)费用21万元,为年初预算33万元的63.64%;公务接待费用595万元,为年初预算1,151万元的51.69%。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在2014年我市预算执行过程中,通过各征收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实现了财政预算收入的平稳增长,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转,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全年财政运行基本正常,年度预算完成情况良好。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二是预算管理制度的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还不够,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均衡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部分专项资金交叉重叠、分配不规范、执行进度慢、使用效益较低、结转较多等,预算绩效管理仍需加强。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2015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提出 “奋发图强、改革攻坚、提质发展”的工作主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组织收入,确保收入稳定增长;进一步深化镇级财政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发挥财政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加大民生社会事业投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争取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