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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2016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撰写时间:201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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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间:201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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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2016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开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开平市财政局局长 肖章兴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全市财政预算经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后,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经济发展放缓和政策性减收影响,税收收入和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未达预期,使我市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与年初预算相比差距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特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开平市2016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

(一)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

1、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32,584万元,比上年实绩(按自然口径,下同)215,356万元增加17,228万元,增长8.00%。其中:税收收入170,688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15,517万元,增长10.00%;非税收入61,896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1,711万元,增长2.84%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364,687万元,比上年实绩338,261万元增加26,426万元,增长7.81%

2、预算执行情况。

110月,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178万元,完成预算的77.47%,比上年同期(按“营改增”可比口径,下同)增加14,476万元,增长8.74%。其中:税收收入123,248万元,完成预算的72.21%,比上年同期增加6,402万元,增长5.48%;非税收入56,930万元,完成预算的91.98%,比上年同期增加8,074万元,增长16.53%

110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7,470万元,完成预算的78.83%,比上年同期增加9,752万元,增长3.51%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

1、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96,704万元,比上年实绩(按自然口径,下同)93,398万元增加3,306万元,增长3.54%。其中:税收收入34,808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1,595万元,增长4.80%;非税收入61,896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1,711万元,增长2.84%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317,688万元,比上年实绩288,544万元增加29,144万元,增长10.10%

2、预算执行情况。

110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750万元,完成预算的76.26%,比上年同期(按“营改增”可比口径,下同)增加3,218万元,增长4.56%。其中:税收收入16,820万元,完成预算的48.32%,比上年同期减少4,856万元,减少22.40%;非税收入56,930万元,完成预算的91.98%,比上年同期增加8,074万元,增长16.53%

110,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4,672万元,完成预算的80.16%,比上年同期增加14,575万元,增长6.07%

二、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

(一)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8,821万元,比上年实绩(按可比口径,下同)37,669万元增加21,152万元,增长56.1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28,69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13,650万元,增长90.76%;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安排5,75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2,827万元,增长115.47%;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安排56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280万元,增长100%。以上三项收入共安排35,0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18,368万元,增长110.44%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4,678万元,比上年实绩65,738万元增加48,940万元,增长74.4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0,722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45,448万元,增长297.55%;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8,983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6,103万元,增长211.9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476万元,比上年实绩减少2,035万元,减少57.96%。以上三项支出共安排71,181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49,516万元,增长228.55%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安排33,000万元,上年无此项收入。

(二)预算执行情况。

110月,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2,852万元,完成预算的55.85%,比上年同期增加6,824万元,增长26.2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6,231万元,完成预算的56.57%,比上年同期增加5,379万元,增长49.57%;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完成2,307万元,完成预算的40.12%,比上年同期增加995万元,增长75.84%;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完成209万元,完成预算的37.32%,比上年同期增加6万元,增长2.96%。以上三项收入共完成18,747万元,完成预算的53.56%,比上年同期增加6,380万元,增长51.59%

110月,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0,963万元,完成预算的44.44%,比上年同期增加8,180万元,增长19.1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24,760万元,完成预算的40.78%,比上年同期增加6,579万元,增长36.19%;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4,479万元,完成预算的49.86%,比上年同期增加2,922万元,增长187.67%;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112万元,完成预算的7.59%,比上年同期减少341万元,减少75.28%。以上三项支出共完成29,351万元,完成预算的41.23%,比上年同期增加9,160万元,增长45.37%

三、2016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粤财预[2016]8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20165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金融业营业税全面改征增值税。原营业税市库分成50%,改革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市库分成25%按新的税收征收管理规定和收入分成口径,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和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将2016年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和上年税收收入实绩按可比口径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收入调整情况。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

209,133万元,比年初预算232,584万元减少23,451万元,减少10.08%;比上年实绩(按“营改增”可比口径,下同)206,653万元增加2,480万元,增长1.20%。其中:税收收入调整为147,237万元,比年初预算170,688万元减少23,451万元,减少13.74%;比上年实绩增加722万元,增长0.49%。非税收入不调整。

2、支出调整情况。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47,324万元,比年初预算364,687万元减少17,363万元,减少4.76%;比上年实绩338,261万元增加9,063万元,增长2.68%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收入调整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

87,231万元,比年初预算96,704万元减少9,473万元,减少9.8%;比上年实绩93,223万元减少5,992万元,减少6.43%。其中:税收收入调整为25,335万元,比年初预算34,808万元减少9,473万元,减少27.22%;比上年实绩减少7,750万元,减少23.42%。非税收入不调整。

2、支出调整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10,542万元,比年初预算317,688万元减少7,146万元,减少2.25%;比上年实绩288,544万元增加21,998万元,增长7.62%

四、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随着上级出台房地产去库存以及调控限售的政策措施,抑制了房地产需求,导致开发投资减缓,叠加建设用地指标受限,相应影响我市国土出让金收入,预计难以完成全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目标。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和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将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收入调整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  39,996万元,比年初预算58,821万元减少18,825万元,减少32.00%;比上年实绩增加2,327万元,增长6.18%。调整的收入项目包括:

1、国土出让相关收入调整为22,51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2,482万元,减少35.66%;比上年实绩增加5,886万元,增长35.39%。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整为20,00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688万元,减少30.28%;比上年实绩增加4,962万元,增长32.99%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调整为2,30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443万元,减少59.88%;比上年实绩增加995万元,增长75.84%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使用收入调整为20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51万元,减少62.68%;比上年实绩减少71万元,减少25.36%

2、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调整为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10万元,减少100.00 %;比上年实绩减少139万元,减少100.00%

3、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调整为2,794万,比年初预算减少712万元,减少20.31%;比上年实绩减少1,825万元,减少39.51%

4、彩票公益金收入调整为81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06万元,减少11.56%;比上年实绩减少108万元,减少11.75%

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调整为11,50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330万元,减少31.67%;比上年实绩减少1,200万元,减少9.45%

6、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调整为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5万元,减少100.00%;上年此项收入无发生。

(二)支出调整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  62,816万元,比年初预算114,678万元减少51,862万元,减少45.22%;比上年实绩减少2,922万元,减少4.44%。调整的支出项目包括:

1、国土出让相关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相应调整为36,40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4,776万元,减少48.86%;比上年实绩增加14,740万元,增长68.04%。 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28,12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2,602万元,减少53.69%;比上年实绩增加12,846万元,增长84.10%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8,17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10万元,减少9.02%;比上年实绩增加5,293万元,增长183.78%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11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364万元,减少92.41%;比上年实绩减少3,399万元,减少96.81%

2、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2,71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22万元,减少20.99%;比上年实绩减少467万元,减少14.67%

3、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5,59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955万元,减少14.58%;比上年实绩减少14,603万元,减少72.31%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12,24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0,897万元,减少47.09%;比上年实绩减少331万元,减少2.63%

5、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调整为94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955万元,减少80.80%;比上年实绩减少2,578万元,减少73.28%

6、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8万元,减少100.00%;比上年实绩减少57万元,减少100.00%

7、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1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4万元,减少86.49%;比上年实绩减少69万元,减少87.34%

8、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46万元,此项为上级补助资金安排的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上年无此项支出发生。

9、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调整为7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6万元,减少26.53%;上年无此项支出发生。

10、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  1,34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24万元,减少35.03%;比上年实绩减少940万元,减少41.17%

11、债务付息支出调整为177万元,此项列支省级下达我市定向置换债券的应付利息,年初无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发生。

12、债务发行费支出调整为112万元,此项列支省级下达我市定向置换债券的应付发行费用,年初无预算;比上年实绩增加111万元,增长111倍。

(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调整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调整为0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债券转贷情况

2015年省财政下达我市置换债券转贷资金7,83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990万元,专项债券848万元),2016年省财政下达我市置换债券转贷资金145,94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4,733万元,专项债券101,215万元)。截至201610月,我市共收到置换债券转贷资金共153,78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1,723万元,专项债券102,063万元)。

上述调整方案属预计数,待年终预算执行后,实际结果将在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报告。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后,我们将认真组织执行,争取圆满完成预算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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