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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开平市政府预算公开
撰写时间:201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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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123日在开平市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开平市财政局局长 张伟赞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开平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产业提升、城市提质、工作提效”的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财政综合实力稳步提升,促进了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260,847万元,完成经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2.10%,比上年(可比口径,下同)增收27,531万元,增长11.80%。其中,税收收入实现187,0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3.97%,增长14.55%非税收入实现73,825万元,完成预算的97.64%,增长5.39%。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393,9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29,274万元,增长8.03%2018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税收返还、调入资金和上年结余等,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及各项上解支出后,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15,2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2.34%,比上年增收12,539万元,增长12.20%。其中,税收收入实现41,473万元,完成预算的111.92%,增长26.80%非税收入实现73,825万元,完成预算的97.64%,增长5.39%。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331,212万元,完成预算的97.58%,比上年增支14,111万元,增长4.45%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税收返还、调入资金和上年结余等,减去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及各项上解支出后,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178,9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8%,比上年减收85,910万元,减少32.43%。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6,820万元、新增债券收入25,000万元、置换债券转贷收入24,474万元和上年结余63,533万元,总财力为299,366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现237,189万元,完成预算的99.68%,比上年增支26,772万元,增长12.72%;债务还本支出25,044万元、调出资金1,66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5,469万元。

(三)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4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收7,334万元,减少94.52%。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现352万元,完成预算的82.82%,比上年减支7,407万元,减少95.46%。从2018年起,我市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独立核算,由于核算口径的调整,因此比上年的收支实绩减幅较大。

(四)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实现232,340万元,完成预算的71.15%,比上年增收50,151万元,增长27.5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年结余197,340万元,收入总计429,680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17,166万元,完成预算的65.51%,比上年增支45,669万元,增长26.63%;上解上级支出1,85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10,656万元。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粤府〔2015129号)精神,从2014101日起实施机关养老保险制度。编制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包含了201410月至201812月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8,753万元和支出138,464万元。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机关养老保险改革从201712月起才逐步推进,截至20187月才基本完成当月的正常征缴和待遇发放工作,但从201410月开始的补收补支工作尚未开展。因此,2018年全市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执行率较低。

(五)市本级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2,208万元,完成预算的97.83%,比上年增支180万元,增长8.90%。比上年增支的主要原因是:①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原车改核定部分保留公务用车为黄标车或到期报废车,需要更新购置,因此,经市政府审批同意追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34万元。②2018年上级补助公务用车购置费用31万元。③根据上级要求,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纳入公务用车统计范围,2018年环境卫生管理处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共176万元。如剔除以上因素,市本级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1,967万元,完成预算的87.15%,比上年减支61万元,减少3.0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60万元,完成预算的99.67%,比上年增支1万元,增长0.99%

2、公务接待费用658万元,完成预算的71.38%,比上年减支124万元,减少15.91%

3、公务用车费用1,490万元,完成预算的116.86%,比上年增支304万元,增长25.66%。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7万元,完成预算的97.79%,比上年增支114万元,增长12.65%

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473万元,完成预算的201.22%,比上年增支190万元,增长67.19%。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①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原车改核定部分保留公务用车为黄标车或到期报废车,需要更新购置,因此,经市政府审批同意追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34万元。②2018年上级补助公务用车购置费用31万元。③根据上级要求,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纳入公务用车统计范围,2018年环境卫生管理处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共176万元。如剔除以上因素,市本级财政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232万元,完成预算的98.72%,比上年减支51万元,减少18.02%

(六)市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

1、重点支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预算执行情况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项支出286,609万元,完成预算的176.93%,比上年增支88,292万元,增长44.52%。具体的项目包括:

1)公共教育支出104,917万元,比上年增支24,421万元,增长30.34%。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关于2018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统计口径,相应增加统计科目。

2)公共文化体育支出5,007万元,比上年增支3,871万元,增长3.41倍。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公共文化考核的要求,加大公共文化的支出。

3)公共卫生支出24,676万元,比上年增支6,313万元,增长34.38%。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关于2018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统计口径,相应增加统计科目。

4)公共交通支出3,682万元,比上年增支3,236万元,增长7.26倍。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关于2018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统计口径,相应增加统计科目。

5)公共安全支出34,749万元,比上年增支6,701万元,增长23.89%。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关于2018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统计口径,相应增加统计科目。

6)生活保障支出75,989万元,比上年增支33,056万元,增长76.99%。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关于2018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统计口径,相应增加统计科目。

7)就业保障支出892万元,比上年减支239万元,减少21.14%。减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关于2018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统计口径,相应减少统计科目。

8)医疗保障支出26,753万元,比上年增支4,507万元,增长20.26%。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关于2018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统计口径,相应增加统计科目。

9)住房保障支出5,798万元,比上年增支4,889万元,增长5.38倍。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关于2018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统计口径,相应增加统计科目。

10)生态环保支出4,146万元,比上年增支1,538万元,增长58.97%。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关于2018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统计口径,相应增加统计科目。

2、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2018年我市“城市提质”的重点项目支出共60,500万元。

(七)市本级财政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市对镇转移性支出100,772万元,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9,584万元和专项转移支付91,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9,6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81,54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主要包括:赤坎古镇专项征收项目22,991万元、各镇(街)及翠山湖历年土地出让收入61,652万元和派出所公用经费补助1,052万元等。

(八)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2018年初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7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16,158.9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58,800.25万元、专项债务257,358.72万元)。2018年初,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403,529.3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57,679.98万元、专项债务245,002.35万元、或有债务847万元)。

2、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债券转贷情况。2018年,我市收到省财政下达新增债券转贷资金25,000万元,专项用于土地储备;置换债券转贷资金24,474万元,全部用于置换环城公路存量债务项目。

32018年还本付息情况。2018年,我市债券还本付息合计11,527.0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2,326.40万元,一般债券付息5,960.24万元,专项债券付息3,240.43万元。

42018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8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41,158.9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58,800.25万元、专项债务282,358.72万元)。截至20181231日,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424,091.6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55,113.60万元、专项债务268,131万元、或有债务847万元)。综合债务率42.74%,其中:一般债务率51.80%、专项债务率69.80%。风险测算评估为安全地区。

以上快报数在决算编制中可能还会有所调整,决算完成后再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九)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和成效

1、坚持创收提质,财政收入在严抓中稳健增长。始终把组织收入摆在财政工作的首要位置,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国家结构性减税和调控政策力度加大的复杂局面,科学谋划工作思路,全力挖掘增收潜力,确保了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一是明确目标。落实征管责任,坚持按季逐月分解征收责任,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认真研判组织收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予以解决,积极组织协调调度,确保有序完成收入入库。二是注重质量。每月对全市重点企业、重点税源进行跟踪分析,加大税收清欠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偷税漏税行为,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全市市库税收收入完成187,022万元,同比增长14.55%,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71.70%,比2017年提高了1.72个百分点,收入质量逐步提高。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及时掌握上级财政政策走向和资金投向,全年共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63,469万元,比上年增长29.57%,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2、坚持节支惠民,财政保障在统筹中稳步提高。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力向社会民生、重点项目倾斜。一是支持教育事业。统筹教育资金128,007万元,继续大力支持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及民办教育,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全面落实强师工程、扶困助学及其他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二是支持惠农投入。安排农林水类支出38,713万元,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投入力度,支持发展特色效益农业、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农业综合开发等重点工程,扎实推进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三是支持社会保障投入。统筹社会保障与就业资金81,225万元,全面落实城乡低保、优抚、五保、孤幼儿、老龄人补贴等政策,加大社会救助、城乡居民养老等投入,支持创业就业。四是支持医疗卫生条件改善。安排医疗卫生资金63,019万元,扎实有序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五是支持文化繁荣发展。文化支出实现12,175万元,推进基层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旅游文化节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3坚持服务大局,财政职能在发展中稳固增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一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交通建设,提升公共服务配套,优化人居环境,投入城市提质重点项目资金60,500万元。二是支持产业平台发展壮大。继续加大翠山湖产业转移园区的扶持力度,2018年市本级投入发展资金32,763万元,推进园区基础配套项目建设,打造省级工业园。三是扶持企业加快发展。统筹资金24,800万元,落实上级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扶持科技创新、企业技术改造、先进装备制造业换代升级,兑现招商引资、总部经济等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4坚持规范增效,财政监管在改革中稳妥提升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健全预算编制体系,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探索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完善项目库和零基预算等预算管理制度;公开政府账本,除涉密事项外,全面公开预决算信息,并规范部门预决算公开格式和内容。二是全面开展镇级集中支付改革。全市15个镇(街)全部实施集中支付改革,将上级下达和市本级应拨付给各镇(街)的财政资金实行集中支付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着力提高资金支付效率、降低运行成本、防范资金安全风险。三是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实现政府采购支出43,727万元,节约金额10,780万元,节约率为2.41%;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657个,审减金额12,804万元,审减率为7.73%。加大绩效评价力度,对政策性外的财政性项目资金全面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加强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制度,优化指标体系,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四是强化政府债务管控。严控“增量”,消化“存量”,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和分析,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决守住风险底线。五是强化资金监督检查。注重审计结果运用,狠抓财政监督检查,全面开展“小金库”治理、扶贫资金和预算单位会计监督等方面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科学合理地编制好2019年财政预算,对推动财政各项工作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2019年我市财政预算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深化市委提出“产业提升、城市提质、工作提效”的工作主线,秉承“实、稳、优”的财精神,充分发挥财政支撑、保障、引导作用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切实提升生财、聚财、用财、管财水平,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财力保障。

(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2019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77,802万元,比上年增加16,955万元,增长6.50%。其中,税收收入209,465万元,增长12.00%;非税收入68,337万元,减少7.43%

2019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77,802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和上年结余等,减去各项上解支出和预计年终结余后,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405,118万元,比上年增加11,140万元,增长2.83%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18,062万元,比上年增加2,764万元,增长2.40%其中,税收收入49,725万元,增长19.90%;非税收入68,337万元,减少7.43%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18,062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性收入、镇上解市收入、调入资金和上年结余等,减去各项上解支出、补助镇支出和预计年终结余后,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353,435万元,比上年增加22,223万元,增长6.71%。主要的支出项目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042万元,增加33,847万元,增长1.20倍,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55%。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①上级提前下达补助资金6,761万元;②税务征收经费和专项经费增加3,342万元;③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加4,600万元;④补发20172018年度开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补贴4,10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23,059万元,同口径相比,增加266万元,增长1.1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52%

3)教育支出79,931万元,同口径相比,增加6,625万元,增长9.0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2.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640万元、学前教育生均拨款经费445万元存在以下口径调整因素:①2018年为达到教育支出的法定考核要求,将教师的住房公积金5,388万元、医疗保障缴费3,271万元和社会养老保障缴费10,066万元调整到教育支出反映,而2019年预算的教育支出不包含此部分;②2018年实际支出104,220万元中,包含上级追加12,189万元,而2019年预算不包含。

4)科学技术支出9,604万元,增加1,532万元,增长18.9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7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包含上年结转3,561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844万元,同口径相比,增加498万元,增长6.7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22%。存在以下口径调整因素:2018年实绩11,232万元中,包含上级补助1,761万元,而2019年预算不包含。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008万元,增加18,158万元,增长28.0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3.4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清算资金10,000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41,461万元,同口径相比,增加17,466万元,增长72.7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73%。存在以下口径调整因素:①2018年实绩45,882万元中,包含上级补助21,887万元,而2019年预算不包含。②2018年为达到教育支出的法定考核要求,将教师的医疗保障缴费3,271万元调整至教育支出反映。

8)城乡社区支出4,361万元,同口径相比,增加3,770万元,增长6.38倍,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3%。存在以下口径调整因素:2018年实绩6,657万元中,包含上级补助6,066万元,而2019年预算不包含。

9)农林水支出12,032万元,同口径相比,增加3,284万元,增长37.5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40%。存在以下口径调整因素:2018年实绩13,663万元中,包含上级补助4,915万元,而2019年预算不包含。

10)住房保障支出4,919万元,增加450万元,增长10.0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9%


2019年开平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表

 


由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的财力有限,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仍有44,400万元的项目支出未纳入预算。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10,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0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00万元和其他支出2,200万元。

3、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为161,644万元,比上年减少10,816万元,减少6.27%。其中:人员经费安排152,246万元,减少10,810万元,减少6.63%;公用经费安排9,398万元,减少7万元,减少0.07%

基本支出比上年增支的因素:①新增人民警察职务套改费用338万元;②根据《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通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资增加4,600万元。

基本支出比上年减支的因素:由于实施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生活性补贴纳入社会保险基金发放,此项共减少15,429万元。

各经济科目的支出具体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42,191万元,减少2,383万元,减少1.65%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55万元,减少8,427万元,减少45.60%

3)商品和服务支出9,398万元,减少7万元,减少0.07%

(二)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89,385万元,比上年增加10,416万元,增长5.8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年结余35,469万元,总财力为224,854万元。根据政府性基金预算有关规定和专款专用原则,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98,404万元,比上年减少38,785万元,减少16.35%。具体包括: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0,000万元,增加26,910万元,增长20.22%;支出安排157,084万元,减少28,341万元,减少15.28%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9,000万元,减少14,628万元,减少61.91%;支出安排13,519万元,减少10,566万元,减少43.87%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000万元,增加273万元,增长37.55%;支出安排1,358万元,增加1,000万元,增长2.79倍。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3,000万元,减少3,960万元,减少23.35%;支出安排13,534万元,减少3,635万元,减少21.17%

5、污水处理费收入5,335万元,增加1,904万元,增长55.49%;支出安排4,618万元,增加1,867万元,增长67.87%

6、彩票公益金收入1,050万元,减少83万元,减少7.33%;支出安排977万元,减少267万元,减少21.46%

7、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全部为上级补助收入,从上年结余80万元中安排支出80万元,减少3万元,减少3.61%

8、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全部为上级补助收入,从上年结余2,281万元中安排支出2,281万元,增加419万元,增长22.50%

9、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全部为上级补助收入,从上年结余54万元中安排支出54万元,减少110万元,减少67.07%

10、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全部为上级补助收入,从上年结余67万元中安排支出67万元,增加56万元,增长5.09倍。

11、债务付息支出4,832万元,增加1,001万元,增长26.11%

(三)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425万元,与上年持平;支出安排425万元,比上年增加73万元,增长20.74%

(四)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73,649万元,比上年增加141,309万元,增长60.8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加上历年滚存结余210,656万元,收入总计584,305万元。

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90,108万元,比上年增加172,942万元,增长79.64%;上解上级支出2,37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91,826万元。

收支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粤府〔2015129号)精神,从2014101日起实施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我市201712月起正式执行,截至20187月才基本完成当月的正常征缴和待遇发放工作,但20187月前的补收补支工作预计在2019年开展。因此,2019年预算包含201410月至201912月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6,125万元(其中补缴往年收入82,52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2,404万元)、支出165,774万元(其中补发往年支出124,930万元),而2018年实绩不包含以往年度的补收补支金额。

各险种的收支安排具体如下: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4,154万元,支出110,203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028万元,支出23,366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6,125万元,支出165,774万元。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4,750万元,支出42,270万元(其中:住院支出14,702万元,门诊支出24,227万元)。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1,980万元,支出38,064万元(其中:住院支出30,910万元,门诊支出4,059万元,大病保险支出2,140万元)。

6、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569万元,支出2,433万元。

7、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579万元,支出6,774万元。

8、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464万元,支出3,595万元。

(五)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共2,070万元,比上年减少138万元,减少6.2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6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用633万元,减少25万元,减少3.83%

3、公务用车费用1,377万元,减少113万元,减少7.59%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943万元,减少74万元,减少7.29%

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434万元,减少39万元,减少8.25%

(六)2019年市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安排情况

1、重点支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项支出共安排283,306万元,同口径相比(剔除上年实绩包含上级补助的因素),增加56,829万元,增长25.09%。具体的项目包括:

1)公共教育支出安排80,269万元,同口径相比,增加6,265万元,增长8.47%

2)公共文化体育支出安排3,753万元,同口径相比,增加319万元,增长9.29%

3)公共卫生支出安排23,008万元,同口径相比,增加9,067万元,增长65.04%

4)公共交通支出安排7,202万元,同口径相比,增加4,695万元,增长1.87倍。

5)公共安全支出安排29,792万元,同口径相比,增加562万元,增长1.92%

6)生活保障支出安排94,978万元,同口径相比,增加27,038万元,增长39.80%

7)就业保障支出安排601万元,同口径相比,增加523万元,增长6.71倍。

8)医疗保障支出安排27,012万元,同口径相比,增加4,663万元,增长20.86%

9)住房保障支出安排11,707万元,同口径相比,增加527万元,增长4.71%

10)生态环保支出安排4,984万元,同口径相比,增加3,170万元,增长1.75倍。

2、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2019年安排“城市提质”与乡村振兴的重点项目支出共103,858万元。

(七)2019年市本级财政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市对镇转移性支出安排46,545万元,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7,331万元和专项转移支付39,2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4,1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32,40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主要包括:赤坎管委会征收补偿款30,000万元、省市县重点项目推进考核财力奖励3,780万元、对翠山湖管委会的各项补助支出2,300万元和公安派出所公用经费补助1,064万元等。

(八)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预算情况

2019年,我市需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合计17,241.7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424.23万元、专项债务4,817.53万元)(含江门划转8亿元的付息,实际不需我市承担),至2019年底,我市未偿还本金余额416,704.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48,573.3万元、专项债务268,131万元)。



、精细谋划,狠抓落实

确保完成2019年财政预算任务


按照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提出的目标,结合今年我市财政预算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为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实现财政平稳运行,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主线,着力提质财政收入结构。一是培植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财政政策扶持体系,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进一步做强中部、做美北部、做活南部,提高城乡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夯实财源基础。二是打造和谐宜商新环境。加速“数字政府”建设,加强部门、镇(街)联动,支持建立企业服务帮扶机制,实现服务融合、信息融合、机制融合,致力打造全市协税护税的良好环境。三是健全安商稳商新机制。加大精准招商力度,落实扶持培植优质财源相关政策,优化经济环境,助推企业成长壮大。

(二)突出根本,着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努力发展和改善民生事业。以“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为目标,加大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安全等领域投入,全面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省级十项民生实事支出16,130万元,比上年增加3,327万元,增长25.99%二是努力健全和完善预算管理。健全全口径预算体系,始终坚持厉行节约,强化预算刚性,严控预算追加,压缩一般性支出,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提升效果,为财政资金装好“安全阀”。三是努力统筹和保障重点支出。大力支持脱贫攻坚、交通道路、生态环保、市政设施等重点项目。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梳理、跟踪和掌握项目资金需求,统筹调度,科学安排,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开展,增强市域经济发展后劲。

 (三)突出主业,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强化财政履职力度。加强财政服务意识,优化财政管理流程,将每一分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二是强化财政监督力度。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加大专项资金监管力度,健全财政检查常态化机制,全力护航财务人员和财政资金“两个安全”。三是强化预算绩效评价力度。进一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创新预算绩效评价模式,实现资金源头和源尾全过程跟踪评价,切实增强财政资金的精准投入。

(四)突出效益,着力提速财政改革进程。一是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优化全流程预算管控,聚焦预算编制、完善预算执行、强化财政监督,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深入推进支出动态监控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性。二是推进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做好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衔接工作,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三是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从“简”入手,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努力打造阳光财政、廉洁财政。

各位代表!新时代财政改革与发展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争取全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充分发挥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开平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具有独特竞争力城市,建设“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示范县市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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