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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解决“村改居”遗留问题暂行办法》
的通知
KPFG2023010
开府办〔2023〕36号
三埠街道办事处、长沙街道办事处、水口镇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关于印发解决村改居遗留问题暂行办法的通知》(开府办〔2013〕1号)因主要内容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经市政府十七届58次常务会议同意废止,现予公布,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解读链接: http://www.kaiping.gov.cn/kpszfw/zwgk/fggw/zcjd/content/post_30043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