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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延长《开平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开自然资字〔2025〕304号KPBG2025001)
撰写时间:2025-08-25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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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延长《开平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开自然资字〔2025〕304号KPBG2025001)
撰写时间:2025-08-25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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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延长《开平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开自然资字〔2025〕304号

KPBG2025001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要求,我局对现正施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平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自然资字2022360)进行评估后决定,将该文件的有效期延长至2028831日。在继续施行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


附件: 开平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docx


开平自然资源  

2025821

解读文本链接:  http://www.kaiping.gov.cn/kpszfw/zwgk/fggw/zcjd/content/post_3352487.html

音频解读链接:  http://www.kaiping.gov.cn/kpszfw/zwgk/fggw/zcjd/content/post_33526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