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医保发〔2021〕19号转发关于做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pdf
江医保发〔2021〕36号 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门诊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公文附件).zip
咨询部门:开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咨询电话:2272750
相关新闻:
相关图片: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