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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开平市保障企业用工若干措施
撰写时间:2021-10-15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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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开平市保障企业用工若干措施
撰写时间:2021-10-15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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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政府促进和市场调节相结合,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主动靠前服务,进一步强化人力资源要素保障,切实提升服务企业能力,促进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企业需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人社局经市政府法制部门审查通过,形成了《开平市保障企业用工若干措施》(下简称《措施》)。

二、主要依据

《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进一步做好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2020〕1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

三、《措施》的主要内容

主要制定保障企业用工5项措施。通过制定企业包车补贴、外出招工补贴、“驻点招工”服务补贴、“多方共享用工”补贴、招聘协作团劳务补贴,增强对户籍为江门市以外劳动者到我市就业的吸引力,鼓励和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输送外地人才,缓解我市企业用工缺口问题,促进人力资源有效流动。

相关政策:http://www.kaiping.gov.cn/kpszfw/zwgk/fggw/zcfg/content/post_2441792.html

解读: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咨询方式:0750-2218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