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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解读:《开平市翠山湖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项目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措施》
撰写时间:2023-07-28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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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解读:《开平市翠山湖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项目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措施》
撰写时间: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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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开平市翠山湖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项目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措施

咨询部门:开平市翠山湖投资促进股,咨询电话:2886666


为贯彻落实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珠西行动”、江门市“工业立市”战略部署,开平将生物医药产业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为抢抓生物医药发展机遇,推进开平市生物医药产业专业园招商工作高质量发展,我市印发了《开平市翠山湖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项目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就《措施》作如下解读:

  1. 《措施》的制定背景

生物医药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支柱,《“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中明确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为加快发展生物医药与健康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广东省发展生物医药与健康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中提出生物医药产业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建立保障措施,加大资金支持,增加财政投入力度,强化风投创投扶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生物医药研发创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江门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将生物医药与健康列入重点培育发展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同时,根据《江门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要求,为完善制造业发展环境,江门市拟统筹各级专项扶持资金,强化对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资金扶持力度。围绕上级的相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升对优质生物医药产业项目的招商竞争力,翠山湖管委会积极向长三角、珠三角等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较快的先进地区取经学习,并组织起草了《措施》,为园区的招商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1. 《措施》的制定依据

  1. 《“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工信部联规〔2021217号);

  2. 《广东省发展生物医药与健康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粤科社字〔2020218号);

  3. 《江门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江府〔20228号);

  4. 《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府办〔201969号);

  5.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生物医药产业标杆园区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2046号);

  6. 《广州知识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实施细则》(穗埔府规〔20215号)。

  1. 《措施》的制定程序

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履行了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法制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查、领导班子会议等相关法定程序,经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报市政府审议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上述制定程序符合《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1. 《措施》的主要内容说明

《措施》共分为四章十五条,主要规定了翠山湖产业园区生物医药产业项目新药研发、仿制药品、医疗器械、资质认证、委托生产、规模发展、绿色发展、重大项目八大层面的奖励范围、条件和标准,明确了奖励申报的方式、具体申报材料、受理及审核流程。

  1. 《措施》的各章节内容概括

第一章适用范围,主要说明了《措施》的适用范围及企业条件标准。

第二章奖励标准,明确了新药研发、仿制药品、医疗器械、资质认证、委托生产、规模发展、绿色发展、重大项目八大层面的奖励范围、条件和标准。

第三章申报流程,明确了符合政策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申请相关的扶持奖励的程序,主要包括:分期申报、申报资料、审查评审三个方面。

第四章附则,明确了《措施》的相关管理要求及扶持政策出资单位和实施时间。

  1. 其他事项

《措施》自2023728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