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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本:开平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撰写时间:2025-08-19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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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本:开平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撰写时间:2025-08-19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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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修订《开平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何背景和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为支持企业发展,帮助企业获得金融机构续贷支持,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设立开平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融资专项资金”)。结合我市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二、何为开平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

  融资专项资金,是指由政府或者国有企业统筹出资设立,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且贷款即将到期但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在融资专项资金业务合作银行获得个人经营性贷款且该贷款用于本人所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贷款客户,提供短期周转的政策性资金。

  三、融资专项资金的总额是多少?

  融资专项资金总额为5000万元。当条件成熟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稳步做大融资专项资金总额,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四、融资专项资金如何运作?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协调资产管理和金融工作的副主任、市资产办主任任副主任,市科工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资产办、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开平营业管理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的分管领导,开平市公有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公有资本集团公司”)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开平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金委会”),负责筹集融资专项资金、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统筹指导融资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对库外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进入扶持续贷企业信息库进行审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定期听取市融资专项资金运行情况及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等工作。

  金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金委办”),负责金委会日常管理事务,对每季度的扶持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名单和续贷计划进行审批,并履行融资专项资金日常监管职责,对融资专项资金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督导。金委办设在市资产办。

  市资产办出资的市公有资本集团公司下属开平市公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融资专项资金的管理平台,负责融资专项资金日常管理和运营,与相关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开立融资专项资金专用账户,对每季度的扶持企业续贷计划提出建议,负责资金使用的审核、审批、拨付、跟踪、回收等,接受金委会、金委办对该项业务的指导和监管。

  五、融资专项资金支持的主体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工商登记的经营地址在开平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在融资专项资金业务合作银行获得个人经营性贷款且该贷款用于本人所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贷款客户;

  (二)符合合作银行贷款条件,合作银行同意续贷,且银行同意为续贷企业、个体工商户出具相关的书面材料和承诺保证融资专项资金安全;

  (三)属于扶持续贷企业信息库中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六、对融资专项资金使用额度和收费标准有何规定?

  单笔融资专项资金使用额度应控制在合作银行承诺续贷额度以内,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

  融资专项资金使用日综合收费率按当期有效的1年期LPR的4倍折算日收费率;且单笔资金使用时间不得超过7天(含7天)。资金使用费用在融资专项资金划拨前由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向融资专项资金专用账户按3天预缴,综合收费单笔最少以3天起计。在融资专项资金划拨前,企业、个体工商户按3天资金使用费直接预缴至融资专项资金专用账户。如实际资金使用天数少于3天(含3天),预缴的资金使用费不予退回;如实际资金使用天数多于3天的,合作银行按照实际使用天数,在资金使用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完成对实际资金使用费金额的核算,对超出3天的资金使用费用的部分,由合作银行在资金使用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向融资专项资金专用账户支付,合作银行再另行向企业、个体工商户追缴该部分的资金使用费。

  七、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如何申请融资专项资金?

  扶持续贷企业信息库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银行续贷相关要求,一般于贷款到期前30天内向合作银行提出申请,填写《开平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申请表》及提交相关资料,具体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开平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原贷款合同复印件;

  (五)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六)融资及对外担保清单;

  (七)《开平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委托划拨款授权书》;

  提交资料经合作银行资金初审、开平市公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审核、市公有资本集团公司审批无误后划拨资金。

  八、咨询联系方式

  相关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如有未明事项,欢迎咨询开平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江门市开平市长沙街道沿江西路18号,电话:0750-2209221。


政策文件链接:http://www.kaiping.gov.cn/kpszfw/zwgk/fggw/gfxwj/content/post_3348711.html

图解解读链接: http://www.kaiping.gov.cn/kpszfw/zwgk/fggw/zcjd/content/post_3349765.html

音频解读链接: http://www.kaiping.gov.cn/kpszfw/zwgk/fggw/zcjd/content/post_33497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