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附件: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9〕314号)要求,近日,开平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辖区内5间托幼机构和5间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采光、照明抽检工作。
此次抽检工作,由市疾控中心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等标准,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方向、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防眩光措施、室内表面反射比及装设人工照明、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照明功率密度及对托幼机构儿童活动室的直接天然采光、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及照度标准值等情况进行抽检。市卫生监督所则按照相关卫生标准和规范,对各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针对部分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人工照明设施配备相对不足、人工照明没有配备防眩光的灯罩,个别机构没有自然采光条件,导致防眩光措施、室内表面反射比、黑板面照度、课桌面照度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卫生监督员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及时加装人工照明、切实改进教室采光照明条件。
下阶段,市卫生健康局将加强监督管理,公示检测结果,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确保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监督员现场检查
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在记录抽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