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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业五邑·就在江门——@企业,招工补贴“红包”等你抢!
撰写时间:2023-12-19
来源: 五邑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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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业五邑·就在江门——@企业,招工补贴“红包”等你抢!
撰写时间:2023-12-19
来源: 五邑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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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夯实企业人力资源支撑,促进企业在江门高质量发展,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大政策补贴力度,实施一系列吸纳就业援企惠企政策,拿出“真金白银”装入“红包”。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申请条件:(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2)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及期限: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下同),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本项补贴与其他社保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1就业困难人员: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包括以下几类人群:a.4050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b.残疾人员;c.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d.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e.城市规划区内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f.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中的人员;g.退役士兵、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精神病康复人员、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h.社区矫正人员、“两线合一”城乡统筹扶贫的帮扶对象(低收入人口)。

2脱贫人口:指原被扶贫部门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目前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


补贴对象:小微企业(含符合条件的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申请条件:(1)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及期限: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本项补贴与其他社保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申请条件:(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2)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及期限:每人每月200元;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申请条件:(1)用人单位开发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公益性岗位;(2)相关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脱贫人口;(3)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及期限: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申请条件:(1)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2)每月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补贴标准及期限:每人每月按不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2023年12月31日前,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1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可一次性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见习期限以见习协议书为准,最长不超过12个月,实际见习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受理截止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限结束前离职的,补贴期限以其实际在见习单位工作月数为准)。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申请条件:(1)招用退役1年内军人;(2)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及期限: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补贴。本项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申请条件:(1)招用本省及协作地区脱贫人口;(2)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及期限: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补贴对象: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补贴条件:(1)企业新招用首次在江门就业(即此前没有在江门进行就业登记,没有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没有登记注册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企业按规定为新招用人员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及期限:每人500元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本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以及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申请条件:(1)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2)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3)招用行为发生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

补贴标准及期限: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本项目实施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期内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的企业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本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以及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申请条件:(1)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2)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3)招用行为发生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

补贴标准及期限: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申请说明:本项目实施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期内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的企业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本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以及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申请条件:(1)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2)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3)招用行为发生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

补贴标准及期限: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本项目实施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期内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的企业,需在2024年1月底前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本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以及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补贴对象:员工制家政企业。

申请条件:(1)用人单位属于家政服务企业;(2)相关人员属于家政服务人员;(3)用人单位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及期限:按用人单位每月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本项补贴与其他社保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补贴对象:员工制家政企业。

申请条件:(1)用人单位属于家政服务企业;(2)相关人员属于家政服务人员;(3)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4)员工制家政企业上一自然年度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失业保险缴费人数达到30人以上。

补贴标准及期限:按上一年度月平均缴费人数,每1人1000元(不足1人部分不计算),每年一次。本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以及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温馨提示:企业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应先对目前在职员工进行用工备案,再申请相关补贴。

江门市人社局:3506896

蓬江区人社局:8223217

江海区人社局:3820737

新会区人社局:6333222

开平市人社局:2218950

台山市人社局:5523363

鹤山市人社局:8933139

恩平市人社局:7724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