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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撰写时间:2024-03-05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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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撰写时间:2024-03-05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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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水口镇东葵商行等750家食品经营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一)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二)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等规定,现将拟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相关经营者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联系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市场股(联系电话:0750-2303799),并递交有关情况的书面说明材料。

如公示期之日起30日内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依据《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作其它处置。

特此公示。

附件: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名单(2024年食品销售类第一批)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5日

附件: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名单(2024年食品销售类第一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