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通过政府集中采购资产清查审计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如下: (一)对资产进行盘点、账务清理。对资产进行账、卡、物的核对工作,落实每一件资产的使用状况、存放地点、使用人等固定资产相关信息; (二)制作新的固定资产标签粘贴至对应的固定资产,并对实物拍照存底; (三)完成资产清查审计报告。根据本次实物清查的结果,形成资产清查工作审计报告、资产清查报表和管理建议书。 二、服务期限 合同期30个日历天(由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 1.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 6.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为判定标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服务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000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投标人一次报出最终成交价格,在提交文件后不得变更价格。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五)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 六、报名资料递交时间及方式 1.报名资料递交时间: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4日截止(工作日8:30-12:00至14:30-17:30)。 2.递交方式:请有意向的单位将方案资料一式三份密封完整递交到开平市长沙爱民路2号四楼市政数局办公室。 七、采购方式及中标原则: 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方法(详见附件1)来确定成交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依据。本项目报名供应商达到1家或以上,本项目就可以进行评审。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0750-2208159 注:本次方案征集不产生任何费用支出,征集结果作为本项目挑选定点议价单位的重要依据。 开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