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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保安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8 16:2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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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为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提供保安服务工作,确保行政服务中心人员、设备、设施和物资安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具有与承揽保安服务项目相适应的保安企业资质等级及业绩(服务项目样板)。

(三)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三年内未出现劳资纠纷。

(四)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供应商应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受行政机关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相关部门处罚。

三、服务要求

(一)人员要求

保安人员12名,服务期限内,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至少配备1名女性保安员,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其中2名保安员需具备消防相关专业资格证,并指定1名保安员为负责人报采购人。

服务的具体岗位

穿着制式保安服,实行全天24小时在岗,行政中心上班时间(上午8:00-12:30,下午2:00-6:00)需配5名保安员,下班时间配2名保安员,24小时在岗。

(三)保安服务具体内容

1.保安人员应时刻提高警惕,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行政服务中心人员、设备、物资和设施安全,防止遭受偷盗、抢劫、火灾和破坏。大雨大风来临前关好所有门窗。

2.保安人员应熟悉警卫目标、范围,熟悉内外环境,熟悉联络信号,逃生出口、路线。学会使用灭火器。掌握紧急情况处置程序、方法。接待群众问讯,态度热情,耐心有礼貌。

3.保安人员保持在行政服务中心范围内进行不间断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工作,发现安全隐患须及时汇报,并每日填写巡查日记,包括安全生产、电器设备等检查情况内容。

4.行政服务中心指定区域的人员受到威胁时,如遭受人身伤害等,保安员应积极协助人员脱离危险,及时采取解救措施,使损失或伤害减至最低限度,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报警。

5.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应当着装整齐、精力充沛、处理问题应当果断、迅捷、并有一种专业、谦恭、及时的态度。禁止在工作期间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严禁保安员将车辆停放在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内。

7.严禁保安员在保安室内进行煮食、吸烟等,并对在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内其他人员吸烟行为进行劝阻的义务,按控烟办要求做好行政中心控烟工作。

8.保安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每年免费提供场地组织中心人员进行安保培训2次。

9.保安员保持在中心大厅门口做好防疫检查工作。

10.组织人员根据行政服务中心创满意服务方案要求,检查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并提供照片及数据反馈至中心机关考核人员。

11.根据上级部门政策及采购人工作需求,配备相应设备设施全力配合中心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每年免费按中心要求提供足够的保安员完成15天应急工作任务,并按实际提供免费服务时间核计,如未达15天则顺延至下一年

12.对于未尽事宜,根据上级对行政服务中心最新的管理要求严格执行。

四、双方责任要求

(一)采购人为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供应商负责保安员在岗时间的饭餐。

(二)供应商负责按照法律法规购买社会保险,并兑现发放保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供应商负责保安人员的培训教育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以达到服务的要求。

(四)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采购人的有关规定,有权对采购人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采购人应认真研究改进。

(五)采购人有权对保安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在采购人认为某个保安员没有适当履行职责时,书面通知供应商后,供应商应在7日内选派一名更有经验和培训经历的人来替换保安员,但不得向采购人提出费用要求。

(六)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保安人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更换。

(七)供应商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所有与采购人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供应商均应作为秘密信息对待。

(八)供应商应当对采购人进行定期回访,认真听取采购人对保安工作的意见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将整改的结果在限定的期限内进行反馈。定期回访为每一季度进行一次,特殊情况下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时进行。

(九)供应商须承担派遣员工的一切风险责任。

五、服务报价

本服务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80000,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六、评审办法

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方法来确定成交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依据。本项目报名供应商达到1家或以上,本项目就可以进行评审。

七、付款方式

合同总额的80%,按月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季度绩效考核,考核达标或整改合格后,根据创满意服务方案评分比例按季度支付;每月20号前凭发票以转账方式支付上个月度保安费用(包含发票税、服装、培训、耗材等)到供应商账户。

八、服务期限

自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按合同约定分期结算。

九、资料递交

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投标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3日;截止日期:2025年7月23日17时00分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4楼。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人: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 :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

联 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0750-2208387


附件: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保安服务项目评定原则与评审方法



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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