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提供清洁服务工作,确保行政服务中心环境干净整洁。 二、服务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具有环境卫生清洁服务经营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业绩(服务项目样板)。 (三)供应商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相关保洁服务工作经历和经验。 (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三年内未出现劳资纠纷。 (五)供应商应当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供应商应当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受行政机关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较重的行政处罚。 (七)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三、服务范围及要求 (一)人员要求。清洁员7名,性别不限,年龄在60周岁以下。其中4名公共区域清洁员统一着蓝色制服,3名室内清洁员着白色衬衫制服,要求着装整齐。 (二)行政服务中心大门口每天进行清扫不少于二次,每月用水清洗清洁不少于一次。 (三)行政服务中心1-4楼所有区域,每天进行清扫、擦拭、清洗,清扫不少于四次;每周用消毒液消毒大厅、卫生间、侨都之窗等地方一次;每月采用进口全自动洗地机清洗地面一次;大堂地面每两个月用尘推配静电吸尘剂推尘一次,确保大堂地面整洁干净。 (四)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内工作人员办公地方每天清扫、擦拭、清洗不少于一次,确保地面台面干净。服务大厅的石台面每季度打蜡保护一次。 (五)卫生间每天进行清扫、擦拭、清洗不少于四次,卫生间不留纸屑、污垢,确保卫生间地面、墙壁、洗手盘、厕所门等设施干净整洁,无水渍。若卫生间发生堵塞,由供应商负责疏通。 (六)公共区域天花每星期例行清扫一次,室内天花每半年例行清扫一次。此外,天花发现蜘蛛网等卫生问题,随叫随清洁,确保天花卫生。 (七)行政服务中心电梯每天进行擦拭,每星期用不锈钢保养剂进行保养一次,确保各台电梯光洁亮丽。 (八)行政服务中心室内所有玻璃用专用玻璃清洁剂每月例行清洗一次。 (九)每天收集各楼层所有垃圾,进行清倒。 (十)一年完成10次蚊虫消杀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捕杀老鼠。 (十一)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组织进行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在保洁范围内如发现问题,给予批评并及时整改。 (十二)根据上级部门政策及采购人工作需求,配备相应设备设施全力配合中心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十三)对于未尽事宜,根据上级对行政服务中心最新的管理要求严格执行。 四、工作人员分工安排 供应商长期派驻7名工作人员进行清洁保养,具体人员分工安排: 第一组:由4名清洁工负责行政服务中心1-3楼所有区域及4楼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工作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30-5:30;(双休日要求周日上班一天,春节和国庆7天长假要求上班两天,其它节假日连休要求上班一天)。 第二组:由3名清洁工负责:大门口的标牌;1楼的更衣室、指南架等;3楼的开标室、评标室等;4楼的会议室、办公室、茶水间等;所有饮水机、触摸屏、取号机、宣传栏、机房等设备设施的保洁,以及会务接待内勤服务。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按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时间休假)。 五、双方责任 (一)采购人责任 (1)免费提供水电便利,提供工作间给供应商工作人员放置清洁用具。 (2)专人负责对供应商工作质量进行检查监督,若供应商保洁工作达不到合同要求,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通过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进行按合同金额的0.2%进行处罚。 (3)若有特殊保洁工作需求时,须提前通知供应商安排人员进行清洁工作。 (二)供应商责任 (1)供应商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所有与采购人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供应商均应作为秘密信息对待。 (2)清洁人员一切行政管理及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责。工作人员穿着供应商提供的工作服,佩带供应商工作证,绝对服从及遵守采购人一切规章制度,并在指定范围内工作。 (3)供应商负责保洁用的一切清洁、消毒材料、工具、机械等。 (4)供应商应教育员工要爱护采购人公物,如有人为损坏,按照实际情况,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5)供应商负责清洁员工的工资、工作服、劳保用品以及为每位清洁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6)若因供应商清洁工作达不到采购人要求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罚款,罚金则由供应商负责。 (7)如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撤换不合适的清洁工,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 (8)供应商须承担派遣员工的一切风险责任。 六、服务报价 本维护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472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 七、评审办法 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方法来确定成交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依据。本项目报名供应商达到1家或以上,本项目就可以进行评审。 八、付款方式 合同总额的80%,按月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季度绩效考核,考核达标或整改合格后,根据创满意服务方案评分比例按季度支付;每月20号前凭发票以转账方式支付上个月度保洁费用(包含发票税、服装、培训、耗材等)到供应商账户。 九、服务期限 自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按合同约定分期结算。 十、资料递交 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投标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3日;截止日期:2025年7月23日17时00分。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4楼。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人: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
: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 联
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0750-2208387 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