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搜索
今天是2019年4月11日 星期四欢迎进入开平市农业农村局!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开平市农业农村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度江门市开平市苍城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2-26 16:57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开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报来《2024年度江门市开平市苍城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同意你所实施2024年度江门市开平市苍城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401-440783-20-01-125141)。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位于苍城镇,涉及城西村、潭碧村、下湾村3个村委会,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95.69亩,衬砌明渠30条长7849米,整修生产路11条长4780米,铺设涵管6米,铺设PE管160米,整修渡槽1座,新建泵站1座,标识牌84块,公示牌1座,宣传栏1座,以及其它配套设施。

三、项目区总面积为3100亩,项目总投资961万元,其中:财政投资806万元,社会投入155万元(参考粤农农办〔2020〕194号)。建筑及安装工程费663.69万元,项目管理费24.18万元;勘测设计费33.18万元;工程监理费13.27万元;招标代理费3.32万元;工程管护费8.06万元; 科技推广费40.30万元;土壤改良费共175万元(财政资金20万元,社会投入155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06万元,社会投入155万元。

五、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确保项目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消防、安全生产等规定。

六、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 开平市自然资源局《用地审查意见》、开平市财政局《资金证明》等。

八、请按照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和规模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项目其他有关手续,请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开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6日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
开平发布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