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开平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加快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现将遴选开平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智慧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以下简称“智慧农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淡水养殖产业智慧农场2家。 二、建设内容 (一)配置设施设备。根据生产实际和数据采集布局的需要,合理配置物联网监测和监控设备。渔业重点配置智能增氧机、溶解氧测控仪、PH检测仪、智能投饲机、智能摄像头等,对应配备1名农技人员专门负责技术服务。(详见附件1) (二)规范采集数据。智慧农场须严格执行农业大数据核心元数据标准,利用信息系统规范获取生产操作、环境变化、投入产出等关键生产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连续性与可追溯性(详见附件2)。 三、建设方式 开平市农业农村局按照项目要求组织开展智慧农场建设工作,各镇(街)配合开展智慧农场推荐和数据收集等工作,建设标准为19.5万元/个。根据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工作方案要求,项目验收完成后,项目资金由江门市农业农村局统一支付。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单位。 (二)申报形式 项目须独立申报,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申报条件 1.具备强烈的技术应用意愿、开放的合作意识与良好的协作精神,建设场地须在开平市辖区范围内。 2.拥有稳定的生产基地、明确的产权或经营权,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拥有自主产权或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承包协议),土地使用期限3年以上(含3年),水产养殖面积50亩以上。 3.主导产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当地具备较强的示范带动潜力与产业链资源组织能力;建设基地交通便利,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生产经营状况稳定,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固定的办公场所、分工明确的管理人员;具备能够保障智慧农场持续运行所需的专项资金与专业技术人员,能主动做好设施设备日常管护工作,并能配合完成规范化的数据采集、技术应用、示范展示及省级平台数据对接等任务。 4.申报主体在“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开展农安信用评级并达到A级以上;近三年内不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农业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发生相关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自愿在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新机具的示范展示和培训、观摩活动。 五、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填写开平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智慧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申报书(详见附件3),并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一)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水域滩涂养殖证、养殖面积、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证明材料(承包合同、勾图等);项目实施地点的环境照片。 (三)“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农安信用A级以上、征信证明等材料。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实力证明材料,例如各类荣誉证书、成果证明、员工职称证书、管理制度等。 六、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申报单位根据各自需求和意愿申报。 (二)申报时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7日17时30分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到开平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科技交流股。 附件:1.广东省智慧农场建设指引(试行) 2.广东省智慧农场设施设备建议清单与数据采集规范 3.智慧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申报书 开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31日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2303525)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