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总工会: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扶贫措施市级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农[2018]76号)精神和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度扶贫措施市级专项补助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2018年度扶贫措施市级专项补助资金657.21万元,专项用于纳入2016-2018年城乡精准扶贫重点帮扶贫困户扶贫措施相关项目,具体项目由各镇(街)、市总工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抓紧组织贫困户申报扶持项目,报市农业局同意批复后组织实施。其中: (一)扶贫措施专项资金。 由江门市按我市自愿接受帮扶的贫困人口3221人为基数分配安排扶贫措施专项资金551万元(详见附件2)。 (二)市直部门结对重点帮扶项目资金。 市直部门结对重点帮扶项目资金由两部分构成,主要用于结对镇(街)打造“一镇一策”扶贫长效机制的配套资金。此项市直部门结对重点帮扶项目资金,由江门市直单位驻镇(街)牵头工作组统筹安排,具体使用报账时须经市直单位派驻镇(街)帮扶干部加具意见后再行拨付。 1.按照重点帮扶15个镇(街)2018年未脱贫人口基数,安排市直部门结对重点帮扶项目资金31.21万元(详见附件3)。 2.按照15个镇(街)每个镇(街)补助5万元,安排市直部门结对重点帮扶项目75万元(详见附件4)。 二、此项资金按照《江门市2016-2018年城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管理办法》(江扶字[2016]12号)文件规定,实行镇级财政报账制管理。 三、各镇(街)、市总工会应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计划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 1.江门市2018年扶贫措施市级补助资金汇总安排表 2.江门市2018年扶贫措施专项资金安排表 3.江门市2018年市直部门结对重点帮扶项目资金安排表(一) 4.江门市2018年市直部门结对重点帮扶项目资金安排表(二)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