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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江门翠山湖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实施办法》和《开平市翠山湖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
项目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对《江门翠山湖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实施办法》(开翠管发〔2024〕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开平市翠山湖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项目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措施》(开翠管发〔2023〕8号)(以下简称《措施》)文件组织开展废止工作?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按照有关管理规定,经开平市人民政府同意,需及时废止原文件。
二、此文件的形成过程是怎样的?
废止《实施办法》和《措施》已经过实施后评估、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征求公众意见、征求律师意见、内部合法性审核、办公会议审议等程序形成,符合规范性文件废止程序要求。
三、废止时间
2026年1月16日
四、解读机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开平市翠山湖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0-2881020
邮箱: kpscshgyygwh@jiangmen.gov.cn
开平市翠山湖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16日
政策文件链接: http://www.kaiping.gov.cn/kpszfw/zwgk/fggw/gfxwj/content/post_34285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