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搜索
今天是2019年4月20日 星期六欢迎进入水口镇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水口镇人民政府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开平市水口镇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引
发布日期:2020-02-19 11:41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关于用人单位复工复产实行提前报告制度的通知》精神,更好维护企业健康发展和劳动者生命安全,实现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复工复产的条件

 企业必须满足“四个到位”和“8个一”的要求,方可复工复产:

 (一)防控机制到位。建立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职工健康监测措施健全,建立“一人一档”建档分类筛查机制,已有效规劝来自或去过重点疫情地区的员工留在当地暂不返岗复工。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重点疫情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员工,应取得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解除医学观察证明或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三)设施物资到位。卫生防护用品和隔离观察场所齐备,做好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四)内部管理到位。每日监测员工身体状况并按规定上报情况,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复工复产上岗前开展个人防护知识全员教育,落实《公众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南(企业年后返工人员)》的“8个一”要求(详见附件1)。

  二、防控应急机制的制定

根据“四个到位”和“8个一”的复工复产要求,用人单位需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确保防控机制到位。

 (一)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建立防控内部责任机制,成立疫情防范小组,主要职责为开展人员管控、环境消毒、疫情宣传、物质筹备等方面的工作,确保企业所有的疫情防护措施做到位。(范本详见附件2)

 (二)应急预案。制定一套完备的应急方案。方案必须切实可行,确保在发生疫情等事故时,能有效应对(若发生感染疫情,必要时实行全厂隔离)。应急预案需要具备:应急组织机构及各部门职责、突发疫情事件处置措施等内容。(范本详见附件3)

 三、告知程序

 企业达到“四个到位”和“8个一”的复工复产要求后,下载安装疫情防控平台“钉钉”APP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表格资料,将复工时间告知水口镇经促局(联系电话:2712655、2738237)后,企业可自行复工复产。未达到“四个到位”和“8个一”复工复产要求的,企业不得复工复产,否则可能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四、复工人员的管控

 (一)分批组织员工返岗。加强企业人员流动管控,按照疫情防控形势和生产安排,提前做好复工计划,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分岗位、分车间、分省份、分时段有序组织员工返回江门,避免同一时段大规模集中返回江门,避免疫情扩散和蔓延。

 1.与节前离开江门的员工逐一联系,摸清计划返岗、已经返岗员工的来源地和节前去向情况,对湖北等重点疫情地区户籍员工、有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或与重点疫情地区人员接触史(以下简称“两史”)的员工建立实名制台账。

 2.建议来自或处于湖北等重点疫情地区的员工留在当地暂不返回江门,并跟踪上述员工的健康情况,待当地疫情解除且确保健康后再有序引导返岗。

 3.优先安排本地及非重点疫情地区、且无“两史”员工到岗工作。

 4.安排非重点疫情地区、但有“两史”员工返岗前,做好14天以上的宿舍、居家隔离,确保健康后再上岗。

 5.暂缓存在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近期有与野生动物或发热咳嗽病人接触史的员工到岗上班。

 (二)加强员工健康保障。企业应加强员工返岗前健康排查和管理。对计划返岗员工,企业应提前建立“一人一档”员工健康记录档案,及时掌握员工过去14天是否存在“两史”及近期健康情况。同时,企业应与员工严格落实《公众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南(企业年后返工人员)》的“8个一”要求,于复工复产前后重点做好以下防护措施:

 1.做好疫情信息采集和数据报送工作。企业需使用“疫情防控平台(‘钉钉’平台)”加强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对外地返水口企业员工信息采集和管理,完成疫情信息采集和数据报送工作。企业复工后每日需通过“疫情防控平台”于当天16:00时前上报每位员工的健康状况,具体由员工下载安装“钉钉”APP自行上报。

 2.企业应避免员工群体性聚集。尽量安排员工采取错时、弹性上班或居家在线上班等灵活方式开展工作,积极使用视频、网络等线上方式开展会议、招聘等工作。

 3.做好防疫及安全知识宣传培训。企业应于复工复产前开展疫情防护全员培训,通过企业办公信息系统、宣传栏、微信工作群等渠道,向员工持续普及疫情防控知识,要求员工如实报告自身健康状况及是否存在“两史”。督促员工保持戴口罩、勤洗手、确保场所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全员的防疫意识和能力。同时,认真做好员工岗位培训,积极向员工宣传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提升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从源头预防和消除安全事故发生。

 4.做好防护物资和设施配备。企业应提前采购保证全员需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洗手液等防护物资,提前设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临时隔离场所,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垃圾桶,为员工健康创造条件。

 5.做好准入管理。企业应在做好安保人员个体防护的前提下,在企业出入口安排专门人员对上岗员工做好体温检测,确保入企员工佩戴口罩,对外来人员做好检查登记。对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员工,要安排回家观察休息,或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就诊;对疑似感染患者,要及时联系水口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请求指导处理。

 6.做好重点场所管控。企业应于员工返岗前,全面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做好企业集中生产线、办公生产场所、住宿区、食堂、电梯楼梯、卫生间、会议室、交通车等易交叉感染场所的清洁、通风、消毒工作,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每天定时对上述场所进行消毒和卫生保洁,时刻保持各类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

 7.避免群体性聚餐、聚会活动。企业应暂停群体性聚餐、聚会活动,采取自带饭盒、分餐制等就餐方式,加强餐饮具、餐桌椅消毒。对食堂进行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不采购活禽进行加工制作,所有菜肴必须烧熟煮透,暂停提供冷食类、生食类等高风险食品。

 (三)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企业应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关系问题。对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企业要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无故拖欠工资。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自觉履行应尽的社会义务,按要求及时向水口镇动态报送返岗及“两史”员工数据信息,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谎报。要有效落实防控疫情、保障员工健康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做好复工复产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

 各企业因不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规定,造成相关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

附件1:公众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南(企业年后返工人员).docx

附件2:企业关于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通知 (范本).docx

附件3:企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范本).docx

附件4:水口镇复工资料上传步骤.docx


开平市水口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7日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
开平发布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