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进县域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推动我市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提升运营效率,现开展我市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运营主体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现代事综合服务中心以全程机械化农机作业服务为核心,可因地制宜拓展农资供应、数字信息、加工销售和金融保险等服务功能,承接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的相关服务事项。职能按服务性质可分为公共性、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两类。 (一)公益性、公共性服务。公益性、公共性服务职能主要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农技推广示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承诺达标合格证应用指导、畜禽免疫和驱虫、农业市场信息发布、农民培训等服务,协助做好农业发展规划和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分析,协助政府做好应急救灾复产等。主要包括调查了解当地产业和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建立经营主体数据信息库、协助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提供农业农村相关政策法规宣传、产业技术咨询、品牌培育运营等服务。 (二)经营性服务。经营性服务职能主要在行政部门的授权下,由服务中心统筹区域内各类服务资源,在约定的经营范围内向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提供以农业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如机械化育秧、播种、病虫害防治、施肥、收获、烘干、仓储等)为基础的全产业链、全周期服务。主要包括农业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运营管理指导、事务代办、财税代理、农资供应、市场信息、技术指导、品牌建设、产品销售、金融保险等服务。 二、遴选基本条件 申报对象主要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强村公司等单个主体或联合体。粮油种植类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运营主体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1.从事农业服务领域2年以上,具备较强经营管理和服务能力;2.具备全程机械化作业能力(育秧、耕整地、播种、精准施肥、病虫害防治、收获、烘干、仓储等机械作业服务),年服务地块面积不少于5000亩;3.拥有与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人员、场地、设备设施等,原则上配备(或聘用)服务人数10人以上(其中固定人数占比50%以上),农机具保有量不少于60台(套)或农机具(设施)资产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建设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面积(含有明确的手续的旧仓库、旧厂房、旧学校和闲置土地等面积)之和不少于2000平方米;4.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整合产前、产中、产后等各类服务资源;5.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口碑和社会信誉,能够自觉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指导和应急救灾统一调度;6.熟悉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相关法规政策与实操技能。 三、遴选程序 申报对象向镇(街)农业农村部门申报,经属地镇(街)审核后推荐至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主体进行资料审核及现场核实,择优评选运营主体。经市农业农村局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服务中心运营主体名单。 四、遴选时间及资料 2026年8月31日上午12时前,申报对象参考评分表(附件2)提供书面材料,将所有书面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要有材料目录和页码),纸质材料各页面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5份提交至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股,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开平市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申报书 2.申报对象评分表 3.关于推进县域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 开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5日 (联系人:卢健,联系电话:2303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