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工作部署,推进我市农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我们研究起草了《开平市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开平市财政局、中共开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反映。
附件:开平市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工作部署,推进我市农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我们研究起草了《开平市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开平市财政局、中共开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反映。
附件:开平市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